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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译者的署名权

1999-05-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方 平 我有话说

常在书店里看到陈列着系列性引进版权的英语读物丛书,大多是经典名著,对于进修英语的学子是很适用的;因此前几天在报上看到一则新书广告:“五十种牛津精选”,下面列出了书目,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这里又是一套价廉物美的英语读物,因为除了书名就只有作家的名字。再一看,原来广告左角还有几种选本的小图像,能看清封面上印的是中文书名。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出版社向读者推荐的是一套中文译本;这比直接引进英文原版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大多了。然而按照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却不能排斥我有这么一个假想:《道德哲学》这本著作是一位叫做D·拉斐尔的英国作家为了方便我国学子的阅读,直接用中文写成的,因为从广告上看不出另有译者啊。

在70年代早期,还是“四人帮”的黑暗统治下,上海曾翻译过一批内部参考书,译者是没有署名权的,代之以“五七干校翻译小组”等名义。天日重见后,古典文学作品又能陈列在书店的橱窗里,很受读者的欢迎。也许当时还心有余悸,怕个人主义思想抬头吧,封面上不署译者姓名。一个例子是1978年,我国大陆推出以朱生豪译文为主体的第一套《莎士比亚全集》,影响很大,引起国际上的注意;前贤朱生豪功不可没,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多卷本全集的封面上该放上他的名字。此后二十年来,这套全集一版再版,装帧设计也几经更换。不变的是译者的名字始终未能在封面上占一席地位。

其实译者的署名权不仅关系到对于文学翻译所付出的脑力劳动的一种应有的尊重,而且也体现了看重读者的修养———不把他们当作只会“瞎猫拖死老鼠”,而认为他们是有鉴赏力的、是“识货”的,有所挑选的;因此这是谁家的译品,并非无所谓,而是他们所首先关注的。如此说来,译者的署名权同样关系到对读者的应有的尊重。

但现在出版社推出一批外国作品,广告地位即使很宽裕吧(例如很有气势地一下子推出欧文·斯通的十部传记文学的广告),往往都吝于标出译者,这似乎成了一种风气。太使人失望了,怎么为文化交流作出努力和贡献的翻译家仿佛成了见不得人的灶下婢了呢?

因此在3月17日《中华读书报》上读到“译林出版社”的一则广告,不觉眼前为之一亮,难得看到出版社推出一部外国名作时,用饱满的二号黑体字很郑重地向读者介绍了译者:“著名学者和翻译家董乐山先生前最后一本传世译著:一部奇妙动人的黑色幽默佳作。”然后再介绍库尔特·冯内古特是活着的最重要的美国代表作家之一等等;然后在书名《冠军早餐》下又作了这样的介绍:“本书纯正出色的译文使我们得以悉心领略冯内古特作品极具独特的文体和语言风格。”

介绍原作和作家的同时,还特地推荐译者和译文,从这里我们见到了一位出版家的学识和风度。一个文学译本已不仅是原作者个人的心血结晶,同时也渗透了译者的理解、阐释和他的心血;出版家深知这道理,又恰好这是著名翻译家董乐山的遗译,值得纪念,值得推重,因此我们看到了这一则文化气息很浓的新书广告。

不能要求(也没有这必要)凡是外国文学书籍的广告都得以此为例。这篇小文的焦点只是在于译者的署名权。原作者和译者的姓名最好能前后相随、同时出现;这愿望我想是合理的吧,因为作、译者之间的关系,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像水乳交融般密切、不可分离啊。

说到底,尊重译者也就是在尊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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